【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关于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信息来源:丹徒纪检监察网
2019-09-06 11:03:44
点击数:21484
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必须驰而不息、一抓到底。中秋国庆将至,为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严防“四风”问题反弹,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警示通报如下:
辛丰镇龙山村原党委书记吕梅生违规收受礼金礼品问题。2013年至2019年,吕梅生在担任龙山村党委副书记、书记期间,多次违规收受龙山村辖区内相关企业负责人等管理服务对象送的烟酒、购物卡等财物,共计收受酒34瓶、烟31条以及价值人民币6000元的购物卡。此外,吕梅生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并涉嫌犯罪。2019年6月,吕梅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上述通报的典型问题反映出,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政治意识薄弱、纪律观念缺失,心存侥幸,我行我素,必须受到党纪政务严肃处理。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鉴、自省自励,涵养正气,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从政治上认识和把握这一问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履行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把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省委、市委十项规定和区委十二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用钉钉子的精神,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持之以恒抓好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纠正“四风”工作,坚持不懈把纠正“四风”工作向纵深推进。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要强化使命担当,始终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监督重点,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一步不松、半寸不让。对在党的十九大后仍屡教不改的,要依规依纪从重处理,坚决通报曝光;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要持续加大整治“四风”力度,用严肃查处体现纠正“四风”的坚决态度,用从严整治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不断释放越往后对“四风”问题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中共镇江市丹徒区纪律检查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