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堰镇纪委:加强农村小微工程监管严控廉政风险点
信息来源:丹徒纪检监察网
2021-07-28 10: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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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项目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必须履行动工前现场勘察程序,各村凭工程申请单提前预约,勘察现场后两周内必须进入平台登记,超时须重新勘察……”。宝堰镇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镇纪委委员曾丽的日常工作最近多了一项新的内容,每周三上午集中对各村申报的工程类项目进行实地查看。
伴随着这项新举措的实施,还有各位村书记在镇党政联席会上增加的“曝光率”,根据新修订的《宝堰镇规模以下工程、货物和服务类招投标(采购)管理办法》:“村级项目的申报,所在村书记需在镇党政联席会上说明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以及资金来源,待共同商议研究通过后报镇招投标(采购)工作小组。”
为预防和杜绝基层小微工程建设中的廉政风险,近年来,宝堰镇纪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督促各相关部门、责任主体在“事前控、事中巡、事后审”三环节上下功夫,进一步健全招投标管理制约机制,规范招投标(采购)行为,严控廉政风险点。
健全申报流程,严格“事前控”。为了让基层小微工程监督有规可循,督促新修订出台《宝堰镇规模以下工程、货物和服务类招投标(采购)管理办法》,广泛组织机关各部门、各村、组学习《丹徒区村级重点小微权力清单及流程规范指南》。同时,为杜绝小微工程实施中随意性、不公开、不透明等问题,还增加了项目申报前党政联席会集体讨论、动工前现场勘察、工程造价核价等环节,并将招标信息及时在“宝堰古镇”公众号发布,通过“全员学”、“现场跑”、“上会议”、“网上晒”等流程,进一步防范廉政风险。
规范运行机制,细化“事中巡”。根据相关规定,对工程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细化、优化,严格项目发布、项目审核、项目编标以及招投标后履约监管。同时,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发挥各村纪检组织及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前哨”作用,全过程监督村级小微工程的实施,坚持“全程留痕”,村“两委”会议记录、施工前中后照片、工程合同及预决算材料等已经成为各村工程报支的必备材料。
坚持问题导向,做实“事后审”。发挥审计监督“利器”作用,督促村级10万元以上工程主动进行财务和工程“双审计”,镇纪委将工程招投标专项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对各村高质量综合考核内容,及时纠正制度执行不力的行为,今年先后对2名村书记实施了提醒谈话。接下来,镇纪委还将深入查找小微工程建设各环节的廉政风险点,进一步推动各部门、各村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控制度,督促党员干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做好监督检查的“后半篇文章”。